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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丰县文化馆

东丰县文化馆始建于1948年12月,隶属于东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建设于2004年,2005年投入使用,总体建筑面积4098平方米,其中通山街48号馆建筑面积1098平方米、馆办京剧票友协会使用面积800平方米、二中报告厅文化馆综合演艺排练厅、服装室、化妆室、非遗展厅、会议室等使用面积2200平方米。2009年被中共东丰县委、县政府授予“劳动模范先进单位”、2009年—2010年被省文化厅授予“群众文化先进单位”、2013年,被省文化厅授予“免费开放先进单位”,2015年被评为“国家三级文化馆”、2017年—2018年被东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评为“优秀文艺团体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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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丰县文化馆始终坚持文化繁荣发展的大方向,秉持公益性、综合性、普及性、社会性和服务性基本性质。其主要职能是:举办各类免费展览、讲座、培训等,普及科学文化知识,开展社会教育,提高群众文化素质,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、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;开展流动文化服务;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,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。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,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。收集、整理、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,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、展示、宣传活动,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。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。结合总分馆制建设指导下一级文化站、社区文化中心工作,并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。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、老年教育、少儿文化工作。引领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事业的发展,使之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精神乐园和文化艺术活动中心。